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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昆明探索容错纠错报备机制 严管厚爱激励干部开拓进取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5-01-30 10:53:16

编辑:赵艳芳

2025年1月2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昆明探索容错纠错报备机制,严管厚爱激励干部开拓进取。

全文如下

“根据《富民县容错免责事项事前备案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会议研究同意,现对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将富民工业园区五条10千伏电力线资产无偿移交给昆明富民供电局运维管理进行容错免责事项事前备案的申请》予以备案,请你单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近日,云南富民产业园区收到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纪委监委送来的《富民县容错免责事项事前备案结果告知书》。

为进一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纵深推进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为抓手,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此前,昆明市出台《报备容错办法(试行)》,探索试行重大事项容错报备机制,推动容错纠错从“事后认定”向“事前报备”延伸,鼓励党员干部专心致志干事创业。办法从报备容错的适用范围、报备类型、报备程序、处置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确的界定,干部在推进项目建设、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急难险重任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等过程中,需要先行先试、打破常规、容缺办理而可能出现失误或偏差的,可先行予以报备。“宽容”绝非“纵容”,容错并非不承担责任,办法同时明确对“为个人、他人、单位谋取私利”等5种情形不予报备,划出了纪律红线。

“问责泛化、过程不规范等问题容易影响问责质效,也会打击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昆明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负责同志介绍,该市纪委监委对于干部在推动事业发展中的失误错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规范问责流程和范围,坚决避免出现“一刀切”等现象。同时,该市纪委监委探索制定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灵活采取会议澄清、当面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最大限度消除干部思想顾虑和社会负面影响,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担当作为。2024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为48个单位、部门和411名党员干部开展澄清正名,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诬告陷害案件7件。(杨洋 赵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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