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 提升执纪问责质效
来源于:五华区
发布时间:2025-01-27 10:35:06
编辑:五华—陈艳坤
日前,五华区某街道的2名公职人员因未正确履行职责,受到了不同处理结果。董某某因思想麻痹大意、作风不严不实,造成民生资金流失,适用“第二种形态”,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而张某某情节较轻,且及时挽损止损,受到批评教育“第一种形态”处理。
“党的纪律是戒尺,“四种形态”是刻度。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往往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积小错成大错的过程。”五华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四种形态”贯穿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理念和具体要求,蕴含着多数与少数、量变与质变、严管与厚爱、惩治与挽救等深刻的辩证法,彰显着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理念,体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原则,所以要更加突出“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经常防微杜渐,管党治党才能全面从严。
据悉,五华区纪委监委不断做细做实日常管理监督,综合考量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把运用“第一种形态”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予以诫勉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持续深化探索实践。
“这是你单位的廉情抄告单,请根据发现的廉政风险点,结合具体工作仔细分析研判,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并及时跟进督促问题整改。”为切实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该区纪委监委针对巡察、审计、专项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廉政风险点,及时将问题抄报全区59家责任制单位,在帮助其更好掌握所辖领域政治生态状况的基础上,督促领导班子履行好“一岗双责”,共同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从源头上防控风险。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突出关口前移,针对信访办理、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明确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提醒注意的”等4种情形开展提醒谈话,对“有信访反映,经查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等6种情形开展警示约谈,关注“早”、盯住“小”,用第一种形态筑起“第一道防线”。
据统计,2024年五华区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207人。
“我们将持续秉持精准执纪问责的理念,不断优化工作方法,突出监督第一职责,确保第一种形态用起来、实起来、硬起来,真正做到教育人、帮助人、挽救人。”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胡波)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