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精准容错纠错 为担当者“护航”
来源于:寻甸县
发布时间:2025-01-27 10:10:28
编辑:寻甸—段懿菲
“在这个问题上,马某某作为分管负责人,工作上主动担当、积极有为,按照‘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的情形,对其采用‘第一种形态’处理,既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又提醒干部要汲取教训,不断改进提高。”日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在对县直单位一名干部进行容错纠错时谈到。
为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打好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组合拳”,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撑腰鼓劲的鲜明信号。
该县纪委监委立足工作实际,坚持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实行容错纠错,不断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先后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办法(试行)》《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办法(试行)》《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纠错办法(试行)》等制度,准确界定容错界限,划出容错底线。
具体实践中,从问题线索处置开始就同步考虑是否符合容错情形,精准区分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严禁和无禁,对干部的失误和错误进行综合分析,从动机态度、客观条件、性质程度、后果影响、挽回损失等方面对能否容错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该容的大胆容、精准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显温度。
容错并非“纵错”,不是简单的“一容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容纠并举,对于工作中存在失误和错误的单位和个人,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回访谈话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做到既精准容错,又有效纠错。今年以来,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7份,回访谈话41次。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深入细致抓好宣传引导工作,做实做细政策宣讲、典型通报等工作,对办理的容错案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进行宣传解读,最大限度发挥“容错一个、激励一片”的正向效应。今年以来,共开展容错案件通报15次,政策宣传63次。
“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支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干部队伍。我们将严格落实《寻甸县纪委监委报备容错事项办理工作流程》,推动容错纠错从‘事后认定’向‘事前报备’延伸,为敢闯的人‘撑腰杆’,为敢干的人‘兜住底’,给‘躺平’的干部‘敲警钟’。”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兴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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