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激活村务监督“神经末梢” 为纠治农村集体“三资”出租乱象注入“廉”动力

来源于:石林县

发布时间:2025-01-13 18:16:18

编辑:石林—黄俊

“我同意终止以前的合同并重新签订,合同金额应该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有所增长。”“我也同意重新签订……”

前不久,石林县鹿阜街道麦地庄村收到了村集体土地出租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出租年限过长的问题整改通知。

为尽快挽回经济损失,村委会参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经营合同参考文本》,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组织村民民主决议土地承包事宜,以符合土地实际使用价值的价格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今年以来,石林纪委监委把整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领域乱象作为推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及清廉云南建设石林实践“惠民行动”的重要切入点,通过激活村务监督“神经末梢”,一体推进监督、办案、整改、治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资产共有多少?资源如何分配?资金怎样利用?为摸清摸透摸实农村集体“三资”底数,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镇、村监督力量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债权债务、合同协议“三本账”开展清底行动,逐一实地核查各宗资源资产权属、现状。

超长期合同、拖欠承包款、“四议两公开”执行不规范……针对排查出的各类典型问题,县纪委监委坚持“发现一批、交办一批、督导一批”,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街道)下发监督交办单,督促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将局部整改转化为全面治理。按照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督模式,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村监委将发现问题同步报备县纪委监委,并交办属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上下衔接、同向发力,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行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织密监督网。

既立足案件查办,严厉惩治,又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针对发现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3份,推动县农业农村局修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指导意见(试行)》等制度4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在深刻总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领域整治中村监委末梢监督、联动监督经验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还出台了《纪检监察监督与村(居)务监督联动协作工作机制》,补齐村务监督“最后一块拼图”。一方面,结合清廉云南建设石林实践、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打造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年度履职清单”、乡镇(街道)纪(工)委“月度监督清单”、县纪委监委“季度成果清单”,因地制宜为基层监督绘制指南书;另一方面,将全县7个乡镇(街道)划分为3大联动协作监督网格,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的村(居)民委员会划分为若干监督网格,集中集成集束开展交叉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对应联系室、组定期指导督导,对不履职尽责、推诿扯皮、监督工作质效长期无明显改进的,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村务监督‘前哨’作用,紧盯集体‘三资’、惠农补贴、养老社保、工程建设等领域廉政风险点,推动村监委末梢监督、联动监督,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赵一宁 槐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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