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以监督抓实土地流转 守护“滇中粮仓”发展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5-01-13 18:15:51
编辑:嵩明—王瑞华
“大爹,今年蔬菜大棚主要种了哪些品种的蔬菜?收益如何?”
“在租种大棚中有没有遇到过村干部强行取消续租的情况?”
近日,嵩明县纪委监委联合农业农村、公安、财政等职能部门成立3个工作组,深入到全县各镇(街道)的蔬菜大棚、花卉大棚、水果大棚等进行蹲点调研,详细了解群众诉求。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工作要求,紧盯“滇中粮仓、鱼米之乡”定位,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通过畅通言路、问题起底、完善机制等举措严查土地承包中的“微腐败”问题,推动承包合同规范化,以可感可及的变化回应群众关切。
“日常监督中,我们发现部分村干部存在侵犯种植户权益的‘微腐败’行为,严重破坏了群众正常的农业生产,导致群众反映强烈。”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该县已建立了信访举报、12345热线、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平台全方位了解群众在土地流转、水电供应、农资采购等方面的诉求和问题,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和渠道。
该县纪委监委在深入排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发现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是大棚租赁种植背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该县顺应数字化改革的步伐,通过监督大数据预警监督模型,起底全县各类土地流转合同2356份,建立“低价租”“超期租”“拖欠租”三项预警规则,以信息碰撞进行合同信息比对,产生预警信息600余条,核实发现超长期合同161个、超低价合同23个、拖欠土地租金及管理费合同29个。
针对存在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务服务局等职能部门牵头,及时出台《嵩明县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办事指南》等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制度6项,完善合同承包“事前、事中、事后”逐级审核审批机制和阳光公开监管模式。
同时,为了进一步压实土地流转监管责任,该县纪委监委督促职能部门指导各镇(街道)建立“网格化”区域包保责任人制度,包保责任人负责指定区域土地流转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定期下沉村、组,与村干部共同研究、协调安排、入户落实,确保片区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在此基础上,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还积极推动印发了《关于做好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的通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机制,对承包、转包、租赁土地的合同信息、流转去向、使用情况进行数字化、电子化登记录入。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监督执纪就跟进到哪里。”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紧盯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靠前监督、一线走访,着力发现和纠治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为嵩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丁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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