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服务(目录代码B0302审计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三、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8令)及《昆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昆财资〔2021〕275号)相关条例,开展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服务工作。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2,000.00元。
(二)资金来源: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
五、 承接标准
(一)依法在市场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行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二)依法登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登记成立,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有开展服务能力的单位,具备项目所需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
3. 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履约记录。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服务工作按要求实施。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电话:0871—63175407。
附件1:昆纪办函〔2025〕3号关于购买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服务计划的函
附件2: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纪委办公室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