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做实回访教育 助力跌倒干部再出发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4-12-31 17:53:26
编辑:嵩明—王瑞华
“组织没有因为我受过处分而‘放弃我’,反而现在把我放在关键岗位上,以后我将用工作成绩回报组织对我的信任,不负组织的重托。”嵩明县国有企业党工委副书记李某说道。
李某因2020年4月份酒驾被党内警告处分。后该县纪委监委多次对他进行回访教育,面对面开展谈心交流,引导其正视问题,令其放下了思想包袱,近日该名同志重新得到提拔重用。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切实抓好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后续工程”,加强受处分人员日常监督管理,着力从帮助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改正错误、卸下思想顾虑、化解消极因素、重振干事创业信心入手,化“错误”为“措施”,用实际行动唤醒干部初心,鼓励“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激发受处分人员干事创业新动力。
为强化各级党组织落实对受处分人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党组织明确教育管理责任人,并对受处分人员开展“一对一”日常教育,定期与受处分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家访,了解掌握其日常思想、工作、生活及存在的困难情况,疏导不良情绪,帮助解开心结、放下包袱、重燃斗志,增强干事创业热情。同时,在干部受处分影响期内,明确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帮带责任人,做好教育转化、跟踪联系相关工作,及时帮助受处分干部祛除“心病”,重拾干劲。
查处不是目的,将“跌倒”干部真正“扶起来”才是根本。该县在后期管理方面,督促所在党组织建立受处分人员综合评价机制,细化处分影响期满后的评价工作,对在处分期内能认错改错,思想端正且表现特别突出的党员干部,建立“正面清单”提供给组织部门,组织部门也将综合评价、正面清单作为受处分人员考核、选拔和调整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多方合力帮助“跌倒干部”重振旗鼓,“掉队干部”跟上步伐。
为提升回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该县纪委监委围绕受处分人员的违纪性质情节、处分类型、个人表现等方面“精准把脉”,对回访对象进行“精准画像”,“一人一策”拟定回访教育谈话提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激发他们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与此同时,按照轻处分、重处分、判处刑罚三类处分情况,实行“分级式”对症施策关爱教育,统筹推进受处分人员的教育帮扶和综合评估工作。据统计,今年该县累计回访党员干部140人次,实现“能访尽访、应访尽访”。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贴身”监督优势,把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作为加强对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的有效载体,作为推动驻在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的有效抓手。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指导督促,通过回访全面掌握改正错误情况,做好教育疏导,进一步巩固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正向效果、综合效果,做到纪法约束有力度、教育管理有深度、组织关爱有温度,切实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合力推动“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
“开展回访教育是激励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有效举措,要让受处分人员丢下“包袱”“再出发。”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嵩明县将持续把教育、监督、管理、激励贯通起来,在及时性和针对性上再下功夫,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回访教育的综合效应。(吕曼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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