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出台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办法 激发群众监督活力
来源于:东川区
发布时间:2024-12-24 10:39:01
编辑:东川—张正余
“经调查核实,您之前反映的问题属实,给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现给您发放实名检举控告奖励金,感谢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参与监督,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为我们提供更多真实有效的线索。”
“我只是想请你们把村里存在的问题调查清楚,还老百姓公平正义,现在不但问题解决了,还给我发放了举报奖励,真是太好了,我今后会一直支持纪委的工作,积极参与监督的。”
去年11月,东川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1名实名检举控告人反映某村干部存在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该检举控告属实,被检举控告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随后,东川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给这名实名检举控告人员发放了奖励金。
为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东川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东川区纪委监委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办法(试行)》,从检举控告奖励要求、纳入奖励范围情形、奖励标准、办理程序等方面对实名检举控告奖励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对突破重大案件起重要作用的;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其他区纪委监委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4种奖励范围。奖励金额实行一件一奖,一次性发给奖金。《办法》的出台增强了实名检举控告奖励工作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群众参与监督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这是区纪委监委实施实名举报奖励以来,首位获得奖励的举报人员。”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介绍道,对实名检举控告人予以奖励,可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检举控告人真实反映问题的积极导向,有效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同时,区纪委监委对实名检举控告坚持“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的原则,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回避、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实名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打消群众的担忧和顾虑。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信访工作条例》和实名检举控告奖励的宣传力度,用好奖励制度,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协同联动积极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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