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兑现举报奖励 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
来源于:石林县
发布时间:2024-12-06 14:51:12
编辑:石林—黄俊
“您之前举报的有关问题查证属实,感谢您的监督和支持,为我们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近日,石林县纪委监委对实名检举控告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此前,石林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某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经调查核实,举报件反映问题属实,最终该干部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收缴违纪资金32.975万元。随后,该县纪委监委案件承办部门按照程序给予实名检举控告人奖金。
“群众是最强大的监督力量,对查实的实名检举控告进行奖励,向社会传递了提倡实名举报、依规有效举报的积极信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石林县出台《关于奖励实名检举控告有功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检举控告有功人员实行一案一奖,一次性发给规定奖金。
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时,县纪委监委做好举报证人保护工作,解除其后顾之忧。《办法》规定对实名检举控告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实名检举控告人同意,不得公开奖励、表扬,或以其他方式公开、泄露检举控告人信息。这鼓励广大群众依法实名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的组织、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实名举报31件,占检举控告总量的30.6%,共办结实名初次检举控告件25件,反馈率100%。
人民因“信”而“访”,要让人民因“访”而更“信”。近年来,石林县纪委监委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法,开展“开门接访”“基层下访”活动,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接访,倾听群众心声,收集群众投诉举报,推动解决了一批信访举报积案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同时,为了引导群众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监督权利,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该县纪委监委印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须知宣传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利用“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通过视频、图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纪检监察信访受理范围、检举控告渠道、举报要素等事项,营造群众懂监督、善监督的信访举报环境。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实名检举控告奖励的宣传力度,用好举报奖励办法,以查办信访举报件的成效取信于民,增加群众参与监督的获得感,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效,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卿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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