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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专责监督+法律监督”双轮驱动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于:禄劝县

发布时间:2024-12-05 17:06:54

编辑:禄劝—奚颢洋

近日,禄劝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时,发现某企业存在拖欠员工工资问题。考虑到检察机关对违法行为监督具有专业化优势,能更快地还原案件原貌,县纪委监委将线索通报县检察院,由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领单协同县检察院,各有侧重、各司其职、双线作战,深入相关部门、企业开展“靶向监督”。

在纪检监察和检察协同监督合力攻坚下,药企法定代表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动偿还了员工部分劳动报酬,并将剩余暂时无力偿还的部分转为民间借贷,签订协议承诺分批次偿还给劳动者,最终与劳动者达成和解。

这是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与县检察院开展“专责监督+法律监督”双轮驱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禄劝县纪委监委把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的重点监督任务,深化“室组地”联动机制,聚焦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中遇到的趋利性执法司法、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等痛点难点问题,整合监督力量,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联动,把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贯通起来,实现对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正履职情况的精准监督、靶向监督,促进依法履职、公正执法,以监督效能叠加,厚植法治沃土,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实际工作中,禄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贴身”监督优势,紧盯“检察护企”行动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开展一线监督、精准监督,“融入式”监督,与县检察院建立监督工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监督压实“一把手”责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清单化闭环式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协同县检察院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刚性落实检察建议,严肃处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和检察监督的单位和个人,助力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帮助企业减轻诉累、防控法律风险、降低司法成本,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以高质效监督办案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健全完善监督执纪执法与法律监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聚集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用好纪律和法律这‘两把尺子’,在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和办案质效的同时,保障社会有序、市场有效、企业有利,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文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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