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坚持“三箭齐发” 推动巡察问题整改提质增效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4-12-05 15:18:09

编辑:嵩明—王瑞华

近年来,嵩明县始终在落实巡察整改上下功夫,把集中整改任务纵向分配到巡前、巡中、巡后各个阶段之中,避免集中整改时间有限、精力不足、效果不佳等问题。坚持未巡先改、边巡边改、分类整改“三箭齐发”,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开展“未巡先改”。该县积极构建“未巡先改”工作机制,变“被动改”为“主动改”、变“巡后改”为“巡前改”。通过梳理共性问题清单,要求未被巡察的部门(单位)和村(社区)把别人的、过去的、未发生的问题当作自己的、现在的、已发生的问题来对待,把小苗头小问题当作大问题大隐患对待,把其他部门(单位)和村(社区)发生的案件当作本部门(单位)和村(社区)可能发生的案件对待,强化自查自纠。本届县委巡察以来,通过巡察建议书梳理问题110个,推动105个部门(单位)和村(社区)未巡先改问题500余个。

严实“边巡边改”。该县将巡察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应改未改的突出问题,以及可能会引起群体性事件的个别典型问题,经报批后转给被巡察部门(单位)和村(社区)立行立改,全面提升巡察监督的群众认可度。本届县委巡察工作推动立行立改问题76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1个。

推进“分类整改”。该县把巡察发现的问题按照性质、情形、状态等进行分类,对违纪违法问题,着眼于“惩”;对作风建设问题,着眼于“纠”;对工作薄弱问题,着眼于“补”;对制度机制问题,着眼于“建”。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薄弱就加强哪里,既解决巡察指出问题,又杜绝问题改后再犯。做好分类施策,实现标本兼治。截至目前,本届县委巡察共对134个部门(单位)和村(社区)开展巡察,发现问题4646个,其中,整改期满问题4137个,已完成整改4111个,整改率为99.4%;推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457项。

落实巡察整改既是系统工程,也是工作任务,更是政治责任。该县在推进巡察整改过程中,加强统筹谋划、突出分类施策,精准把握好“前”与“后”、“急”与“缓”、“点”与“面”的关系,巡察监督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戴康映)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