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落实“三个规定” 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来源于: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4-11-27 14:19:51
编辑:吴风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从源头上筑牢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防火墙”的重要渠道。今年以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持续发力,进一步推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三个规定”落实到位,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强化示范带动。督促市检察院党组会专题研究《昆明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整改措施》,下发两级院执行。院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抓好制度落实。督促市检察院坚持定期公示通报制度、分级分层约谈制度、督察检查制度、填报提醒制度,针对落实相对不好的基层院制发“检务督察函”。今年来市检察院制作下发情况通报11份、公示10期、检务督察函2份,组织约谈2次。
坚持惩防并举。督促市检察院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予以倒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反“三个规定”问题;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措施,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真正使检察人员做到以案为鉴,落实落细“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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