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春城”采用信息补报,嵩明县探索“一月一专项”工作模式 持续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4-11-25 10:31:58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探索建立“一月一专项”派驻监督模式,组织各派驻机构每月聚焦一个主题“小切口”选题、精准化施治。2023年年初至今,该县已开展专项监督22轮,发现问题100余个,督导相关单位建章立制10余项,持续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在具体工作中,嵩明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作为“一月一专项”监督的统筹部门,充分发挥“情报站”“作战室”“枢纽中心”的作用,在结合省、市纪委监委重点监督工作和县内经济社会中心工作的基础上,统筹确定监督主题,通过“派单监督”模式,督促各派驻机构在围绕监督工作实现“公转”的同时,充分“自转”运行。
“全周期”管理理念是形成监督闭环的重要抓手。嵩明县纪委监委在实施各项监督前,对各派驻机构上报的监督主题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核是否存在重复监督、过度监督、多头监督等问题,并结合监督主题的内容、重点进行细化安排和统筹;在监督检查中,对涉及监督的各工作领域,以科技赋能监督,建设乡村振兴领域“厕所革命”“农村中小学校采购领域”等监督模型,开展大数据比对,派发预警信息,实现“人在干、云在算”和“云支持、人跟进”的“线上+线下”同频共振监督模式;在监督检查后,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判问题等举措,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时限、措施,由各派驻机构通过正向反馈、约谈、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推动问题整改。
强化问题聚焦是精准发现问题的重要保障。在易发多发的共性问题方面,嵩明县纪委监委在吸纳总结日常监督经验的基础上,运用“片区协作”“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等方式,聚焦同一领域的多发性共性问题查深查透;作为补充,各派驻机构结合各自驻在部门、监督对象和业务工作的特殊性,加强对廉政风险较高领域和人员的监督,如各派驻机构对酒驾醉驾、惠民惠农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开展跟踪监督,发现并整改问题20余个。
为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嵩明县纪委监委建立了“三责协同”机制,以“责任清单”明责、“点题派单”督责、“查改一体”履责,形成党委总抓明确责任、纪委严督压实责任、部门联动落实责任的全链条协同体系;同时,通过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整改“回头看”,全面构建“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的监督闭环。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pq-7o-oCEW0jj5yXrd2V2A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