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点题整治理清家底 给村集体一本“明白账”
来源于:石林县
发布时间:2024-11-25 10:01:13
编辑:石林—黄俊
“通过专项治理,今年全县集体资产资源出租领域信访举报与2023年同期相比下降约30%。”近日,石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提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时说道。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深化开展“点题整治”,在听民声、解民忧、惠民生上真抓实干,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领域突出问题纳入“点题整治”范围,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针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信访举报易发多发、涉及资产资源违规出租、违规处置等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组建“室组地”联动协作专项监督领导小组,以案件查办带动全局,查处集体资产资源出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3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1人,党纪政务处分27人。
“农村集体‘三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同步开展类案分析、剖析典型案例,将以案促改与深化治理结合起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综合分析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集体资产资源问题,推动职能部门改和治。
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协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和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以排查发现问题为突破口,全覆盖开展清资产资源、清债权债务、清合同协议“三清”行动。聚焦不履行合同义务、明显有失公平、违反相关规定的3个方面11类资产资源出租行为开展集体资产资源出租问题专项治理。
对资产资源出租领域发现的问题,按照“一问题一对策”原则,综合研判合同效力、合同主体、合同条款、合同订立程序、合同履行等,细化制定对应整改措施。截止目前,完成问题整改147个,挽回村集体应收未收租金134余万元。
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委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制发纪检监察建议2份,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健全完善《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指导意见(试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指导意见(试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经营合同参考文本》4项制度机制,确保集体资产租赁公正、公平,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通过专项治理,资产资源底数更清楚明了,集体资产租赁更规范高效,群众心底更明白舒畅,也为农村集体经济注入了新活力。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以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入点,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高质量监督助推基层高效能治理。(李卿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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