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下,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安宁市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重要举措任务清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护航法治建设。一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组成37个“亲清联络员”小组,到全市146家规上工业企业开展进企联商活动,通过“季走访、常联系”的方式,面对面送上“一信一卡一承诺”、“护航营商环境直通车”二维码,广泛收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严肃整治政务服务作风问题,促进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助推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落实。同时,加大企业行贿惩治力度,斩断政商勾结的利益链条,引导市场经营者知法守法,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今年来收集53家企业反映的问题96个,集中交办至各相关责任单位推进落实。二是加强法治监督。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等纳入对各级党委(党组)监督检查、巡察督察的重要内容。市委巡察中,明确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等情况”列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并要求各单位定期报送台账资料。加强与法治建设协调机构的沟通衔接,及时办理、处置相关问题线索。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的各种行为,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运行。今年以来,聚焦国企、政法、民生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查办并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维护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
(二)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法治保障。一是贯通纪法衔接。持续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大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力度,严查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加强与检察机关衔接配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提请检察院提前介入5次。同时联合法院、检察院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案件召开联席会议2次,形成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审查调查程序与司法执法程序有序对接、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依法依规议事决策规则,在资金使用、人事安排、干部处分等“三重一大”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中研究决定,按照程序办事,确保各项决策科学、民主、公平、公正,召开市纪委办公会46次,市纪委常委会52次。三是严格落实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带头执行省纪委省监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十禁止”规定,落实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从严管理干部,严防灯下黑。
(三)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通过常委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多种方式传达学习、解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时传达学习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充分把握核心要义,切实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履职。二是推进学法用法守法。今年来组织学习培训15期,培训908人次,其中“周五课堂”6期培训239人次,纪检监察骨干人员专题授课6次,培训课题涵盖监督执纪、纪法衔接、办案安全等多方面,全面提升干部执纪执法能力。编印《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辨析式业务测试20次,累计参加人员566人次,在学与用中真正使党纪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开展3场警示教育活动、召开2次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依规依纪履职用权。三是法治引领案件查办工作。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开展办案安全自检自查,发现问题53个,制定整改措施6条。全覆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性量纪、办案程序等方面综合评价,对瑕疵案件要求补证完善。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依法依规使用谈话、调证等措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零事件”“零事故”。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市纪委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全面依法治国形势、任务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治建设整体水平有待提升,纪检队伍整体法律素养和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二是在推进依法监督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去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面对一些错综复杂的各种矛盾,不能熟练的运用法治理念去分析化解;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手段不够,法治宣传的质效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结合纪委监委职责持续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的理解把握,切实增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市纪委监委各项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对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法治安宁建设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二是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坚持纠“四风”树新风,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一体推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是持续加强纪法教育。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系统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法浓厚氛围。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开展领导干部纪律教育专题培训。推动把党纪法规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对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的纪法培训、廉政提醒力度,对重要岗位干部做到纪法轮训全覆盖,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
四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各类载体灵活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廉洁文化和纪法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推动培育和形成知法守法、廉荣贪耻、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
五是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法治化建设。定期组织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纪检监察业务相关法律知识轮训,深化实训实战,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中增强执纪执法能力。
中共安宁市纪委监委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