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协同”守护民生 共筑市场监管坚固防线
来源于: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4-11-12 10:38:07
编辑:陈俊明
近年来,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力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的贯通协同,依据《昆明市纪检监察监督执纪执法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贯通协同工作办法》,建立四项机制,聚焦打击商业贿赂,牢牢守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以及产品质量等民生领域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市场监管部门将查处的食品、药品、商业贿赂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涉嫌行贿、受贿的市场主体,以及监督执纪中发现的市场监管领域制度缺失、监管缺位等问题。
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党员或者监察对象涉嫌违法违纪及履职不力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监委管辖的商业贿赂案件中,符合特定情形的违法线索,移送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处罚。
建立措施配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可商请市场监管部门在查询市场主体信息、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等多方面予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可商请纪检监察机关对行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以及对说情、打招呼等违法干预行政执法、办案的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进行处理。
建立协同惩戒机制。纪检监察机关纪律惩戒、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社会信用惩戒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形成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自办法实施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互移案件线索52件,协同监督检查和办案34次,对6家行贿市场主体进行了纪法惩戒和信用惩戒,有力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
“行纪贯通协作,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执纪执法效率以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督促市场监管部门秉持 “监管为民” 理念,完善行纪贯通协作工作机制,守护民生福祉,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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