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4-10-17 15:21:23

编辑:嵩明—王瑞华

“经核实,反映普矣小组组长毕某违规接受施工方邀请旅游的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希望你消除思想顾虑,更好地担当作为。”近日,嵩明县纪委监委在嵩阳街道木作社区召开澄清正名大会,为该社区普矣小组组长毕某进行澄清正名。

此前,嵩明县纪委监委收到相关群众实名举报,称毕某作为普矣小组组长,利用小组公益园建设工程、办公楼等项目,违规接受施工方安排的旅游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按照属地原则交由嵩阳街道纪(工)委办理,街道纪(工)委迅速成立问题调查组,通过与相关人员及当事人谈话、查阅工程项目资料、调阅资金流水等,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调查核实。经过调查核实,关于反映毕某违规接受施工方邀请旅游等问题失实。

“虽然是一些不存在的问题举报,但还是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有了纪委监委同志的澄清正名,请组织放心,我一定为世居在普矣小组的群众多办实事……”在澄清正名的现场,毕某哽咽地说道。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近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深入推进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容错纠错等工作,依规依纪依法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不断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为确保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提出要求,分管领导牵头信访、案管、宣传、审理等相关部门,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推动工作开展。并联合公安等部门建立惩治诬告陷害协作工作机制,明确协作配合的责任分工、具体内容、程序步骤,建立完善日常联络、定期会商、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案件查办协作配合等5项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相向而行、同频共振。

在此基础上,该县在澄清正名开始前,充分征求澄清对象本人意见,综合考虑澄清事项具体情况、工作实际等因素,审慎选择适宜的澄清正名方式。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妥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并通过及时开展谈心谈话,跟踪了解澄清对象思想、工作情况等措施,加强正面引导,巩固拓展效果。

此外,为促进依法依规有序信访,该县纪委监委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张贴海报、驻村宣讲、播放专题片等方式,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受理范围、办理流程、举报人权利义务等信访举报知识,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正确信访。

“下一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查处诬告陷害和澄清工作,积极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不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丁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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