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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评论】以不贪为宝 做清廉干部

来源于:西山区

发布时间:2024-09-27 09:48:41

编辑:西山—李雅静

“不贪为宝”出自《左传·襄公十五年》中的一则故事,启示我们要坚持清正廉洁的为官之道,面对诱惑不为所动,面对欲望心有所戒,面对人情行有所止,方能收获清廉至宝。

不为欲望所控,常破“心中贼”。俗话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原因在于“山中贼”是浮于表面有形的敌人,而“心中贼”则是隐藏在内心中无形的魔鬼。党员干部要破“心中贼”,就要修炼好共产党人的“心学”,坚定理想信念,将强化党性作为自己终身的必修课。要拧紧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在内心深处厚植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坚定信仰,不断破除自己的贪念、邪念、杂念,在大风大浪的考验中站得稳,在声色犬马的诱惑中定得住,在复杂严峻的挑战中走得远。党员干部只有把稳“思想舵”,让“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箴言在内心深处扎根生长,才能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不“偏航”、不“绕道”。

不为诱惑所动,常怀“敬畏心”。如今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随之而来的诱惑也越来越多,不法分子“围猎”党员干部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作为党员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会面对各种隐形变异的“围猎”陷阱。面对诱惑时,党员干部要牢记手中的权力姓“公”而非姓“私”,要对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常怀敬畏之心,将手中权力用来为民造福、为民谋利。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透过表象看出背后的陷阱,勇于和社会上的歪风邪气、不良思潮作斗争,以清为伴,以廉正身,自觉远离不良爱好、风气的侵扰,永葆共产党员的廉洁本色。

不为人情所缚,常吹“廉洁哨”。人情有正邪、善恶之别,要做到明界限、知敬畏、守底线,始终牢记自己作为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以“既有人情味更要讲原则”的方式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不为亲情所扰、不为友情所困。对待身边的亲友、子女要做到“亲而有度”,不搞特殊化,守好人情与原则的底线,摆正权力与责任的位置,划清利益与道德的边界。同时,要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思想态度为自己和身边人常做“政治体检”,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开展教育引导、提醒纠正,以实际行动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西山区纪委监委 杨海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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