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向诬告陷害者亮剑 为干事者撑腰

来源于:寻甸县

发布时间:2024-09-25 16:47:24

编辑:寻甸—凡玉莹

近日,寻甸县召开查处诬告陷害会商会,对诬告陷害他人的违法行为人马某被执行行政拘留的案例进行通报,向诬告陷害者亮剑、为清白者撑腰,坚决刹住诬告陷害歪风邪气,维护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2023年10月,寻甸县羊街镇马某因个人不合理诉求未被满足,多次举报寻甸县某单位干部龙某及寻甸县某派出所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经寻甸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马某反映问题均不属实,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就办理情况对举报人马某进行了回复。马某依然我行我素,不顾事实真相,再次就该问题多次多头重复举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马某行为系诬告陷害,根据《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寻甸县纪委监委将该问题线索移送县公安局处理。2024年7月,马某受到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近年来,寻甸县纪委监委着眼于“三不腐”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和“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澄清正名作为贯穿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全过程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整治乱告状、乱贴牌挂名、乱捕风捉影的“三乱”信访举报。

寻甸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1+3”模式,以信访室为中心,承办部门前沿搜集、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沟通对接的协调配合模式,依托信访举报受理、办理情况以及澄清正名工作,对涉嫌诬告陷害的检举控告和问题线索分析甄别,对恶意举报、异常检举控告行为,有重点地进行查证。

同时,寻甸县纪委监委将开展澄清正名同查处诬告陷害结合起来,坚持“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一体推进、同向发力、有机衔接,不断强化与组织、公安、信访等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明确权限职责分工,优化线索移送机制,推动各项举措全面落地,形成强大执行合力。2024年以来,寻甸县纪委监委为13名党员干部6家单位开展澄清正名。

“我们将持续保持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惩治、绝不姑息。”寻甸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精准规范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持续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良好氛围,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政治导向。(苏亚琼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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