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3 10:21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 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及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 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市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市相关规范性文件。

7. 配合省纪委省监委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我市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市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 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从严落实“第一议题”。组织召开24次市纪委常委会会议、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55件57人。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印发昆明市《开展“一把手”巡察监督工作指引》《市县巡察工作关键岗位五级责任清单》,强化“关键少数”履责意识。对23家市属企业、17家市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围绕乡村振兴开展上下联动巡察。“一体推进市县巡察”做法在全国交流,“五码巡察”做法在全省推广。

二是坚持刀刃向内,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锻造铁军。高质量抓实学习教育。举办研讨班、读书班,摄制警示教育片,编撰典型案例和忏悔录,组织观看庭审,开展系列有力度、有温度、有热度的政治教育、党性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努力凝心铸魂、淬炼忠诚。高标准开展检视整治。开展“六个一”行动,实施“砺剑铸盾”集中整治,磨剑拭尘,培塑作风。高要求推进主题教育。聚焦民生领域最需关注、纪检监察实践最需破解的“烂尾楼”“太平官”等10个重点课题和2项专项整治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以学正风、笃行实干。

三是坚持贯通融合,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监督工作合力。织密责任贯通“铁笼子”。持续完善市纪委监委与中管驻昆单位纪检机构,与巡察、组织、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监督执纪执法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贯通协同机制以及“室组”双月例会、联动监督做法获得推广。夯实专责监督“基本盘”。出台《监督调度工作规范》,建立统计派单机制,强化监督工作统筹调度、科学精准。探索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运用云南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平台,建设市纪委监委大数据办案平台,参加全省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模型竞赛排名首位。筑牢部门监管“压舱石”。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实施“一案三查”等,推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履职尽责。点面结合开展全市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为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实践路径。

四是坚持“以小见大”,着力涵养干事创业新风正气。持续用力深化作风建设。开展“违规发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费”等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3个,追责问责529人。坚定不移维护民生民利。持续强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党纪政务处分307人次。严管厚爱释放干事活力。疾风厉势专项整治“太平官”。出台《昆明市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进一步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

五是坚持“三不腐”一体,着力写好审查调查“通篇文章”。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4,901件,立案2,089件,处分1,808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36人。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发出275份,督促建章立制300个。“数字追踪”查控重要涉案人员、行贿人责任追究、与被调查人近亲属会见等做法获得肯定推广。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摄制《疯狂的蜂窝煤》等7部警示教育片,用好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平台,扩大“清风春城讲师团”品牌效应,让全社会清风正气更加充盈。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至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至第十四审查调查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另设机关党委与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市委巡察机构下设巡察办、巡察组。市纪委监委设有派驻机构28个,派出机构7个。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机关)

2.昆明市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3.昆明市纪检监察宣教中心

4.昆明市留置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昆明市巡察信息服务中心、昆明市纪检监察宣教中心、昆明市留置管理中心不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8人。其中:行政编制4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4人(离休0人,退休12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6,23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39.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66.72万元,下降24.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66.72万元,下降24.1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留置场所建设经费减少,导致总收入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6,23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4.57万元,占总支出的71.09%;项目支出4,695.00万元,占总支出的28.9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166.72万元,下降24.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9.08万元,增长0.87%;项目支出减少5,265.80万元,下降52.8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留置场所建设经费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44.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97.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7.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95.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71.97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大案要案查处支出3,497.21万元,用于查办案件工作相关经费支出。2.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768.4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党纪宣传工作等经费支出。3.巡视工作支出429.34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相关经费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39.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3,166.72万元,下降16.32%,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留置场所建设经费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52.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2%。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13,352.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418.10万元;大案要案查处3,497.21万元;派驻派出机构56.61万元;巡视工作429.34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51.44万元)。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3.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8.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0.8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294.17万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65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57.75万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86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865.64万元。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79万元,决算为4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79万元,决算为44.5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69%,完成年初预算的58.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0.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3%,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1.79万元,支出决算为4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79万元,决算为4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49万元,下降1.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69万元,下降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1万元,增长53.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随着疫情放开后来昆考察学习的批次人员的增加,因此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7.23万元,比上年增加80.71万元,增长6.92%,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相应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即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23,697.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144.70万元,固定资产28,983.9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569.0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798.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60.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54万元;出租房屋177.81平方米,账面原值10.6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2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092006032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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