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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持续做好农村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必修课”

来源于:富民县

发布时间:2024-09-05 14:36:44

编辑:富民—任平

“通过深刻的自我反思、自我剖析,我认识到问题的根源在于我个人对纪律法律的敬畏意识不强,履职不力、监督失职,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在富民县召开大营街道“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街道村干部刘某某“现身说纪”。

“我利用集体资金满足了自己的私欲,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村民们的信任,更让亲人失望、家庭蒙羞。希望在场的党员干部要以我为戒,切记一失足成千古恨……”在富民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上,被告人松林村委会原书记纪某声泪俱下、痛心疾首地陈述着。

反面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紧盯农村党员干部这一群体,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旁听庭审现场等方式,多措并举,为农村党员干部量身定制“廉洁套餐”,不断提升警示教育质效。目前各镇(街道)纪(工)委组织村社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24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3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9次,旁听庭审现场1次。

村社党员干部是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也是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人群。针对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问题,富民县纪委监委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采用纪检监察干部宣读处分决定,受处分干部现身说纪说法、面对面“谈教训”,涉案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深入分析、面对面“抓整改”的方式,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

同时,富民县纪委监委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严格督促发案的镇(街道)党(工)委切实担负起“以案促改”的主体责任,把查摆剖析、警示教育、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经常性纪律教育等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权利是一把‘双刃剑’,自己手中的权力既可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也可成为毁伤自己的利刃。严防思想出现偏差,是对自身廉洁自律的坚守与负责。”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敲响遵纪守法“警示钟”,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蔡欣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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