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用好“三字诀”把好“三关” 加强“第二警队”建设
来源于: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4-09-02 16:18:47
编辑:龙治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要求,扎实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工作向纵深发展,昆明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紧紧围绕公安职能职责,最大限度激发辅警队伍活力,规范辅警日常监督管理,不断推进辅警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督察支队通过用好“育、严、用”三字诀,把好辅警管理“能力、规矩、激励”三个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管理规范、辅助有力、纪律严明、保障到位的“第二警队”。
在“育”字上下功夫,把好培养“能力关”。
政治教育铸警魂,强化辅警思想教育,全面加强支队辅警队伍政治建设,坚持“党建带队建”,组织辅警开展集中政治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辅警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做到忠诚履职担当奉献,打牢辅警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教育训练强根基,按照“岗前培训、随岗轮训、战训合一”的要求,扎实开展辅警业务技能培训。对新入职的辅警围绕基本技能、基本业务、法律知识、职责任务、职业道德等内容开展教育培训,扎实做好入职基础培训,有效满足实战需求。
在“严”字上见真招,把好管理“规矩关”。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强调部门主要领导是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干部及带辅民警按照“谁分管谁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严格履行队伍层级管理责任。
严在日常管理,从日常考勤、规范着装、警容风纪、会风会纪、内务卫生等方面抓起,严格辅警队伍内务管理,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察。督察支队通过落实每周检查、每月评比,定期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落实,切实提升辅警队伍整体形象。
严在制度约束,结合督察工作实际,制定相应辅警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辅警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制度、请销假制度、保密制度、饮酒报备制度等纪律规定,严格遵守《昆明市公安机关民警辅警下班后必须遵守的“二十不准”行为规范》,每月进行纪律通报。
严在监督执纪,督察支队严格执行禁酒刚性规定,进行动态酒精检测,等级勤务期间对上岗民辅警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抽查,持续要求全体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凡节日休假、公休、学习、培训等情形,在人员离岗前将涉酒问题作为重点提醒谈话内容,进行事前提醒教育和提醒谈话,不漏一人,坚决杜绝涉酒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在“用”字上见实效,把好保障“激励关”。
用好关心关爱,做好“传帮带”工作。督察支队始终将对辅警的关心关爱和传帮带工作视为重中之重,高度重视辅警的身心健康,密切关注辅警的工作压力和心理状态,主动了解辅警家庭情况,将爱警暖警措施落实视为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认真落实辅警年休假、体检等制度,督促各支队部门按计划合理安排辅警休假,把关心落在实处。在传帮带工作中,督察支队民警以身作则,通过实际行动向辅警传授规范的工作流程、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沟通技巧,全面提升辅警能力素质。督察支队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挖选树辅警队伍中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成绩突出的辅警,鼓励引导辅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2021年至今警务督察支队已培养吸纳2名文职辅警入党,截至目前,3名辅警人员已向督察支队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持续保持支队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下一步,昆明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与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相关部署要求,紧扣公安督察职能职责,坚持把好“能力、规矩、激励”三个关,充分发挥警务辅助力量,建强督察辅警队伍,助力督察警种职能发挥、督察监督效能提升,为昆明公安辅警队伍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昆明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纪检员李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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