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 激励干部重回干事创业“主赛道”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4-08-23 09:45:39

编辑:晋宁—张亚云

     “代某开展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积极参与单位相关工作,较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日前,昆明市晋宁区纪委监委驻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纪检监察组对受处分人员代某进行回访教育。

  此前,代某因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晋宁区纪委监委驻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纪检监察组担心代某受处分后意志消沉、思想懈怠、干劲不足,遂结合其作为年轻干部及自身性格特点、主要违纪事实、工作性质等制定“一对一”回访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回访教育。

  纪检监察组向代某所在单位了解其近期工作表现和思想状况,并向其分管领导、同事进行了解谈话。大家普遍反映,受处分后,代某在最短时间内调整好心态,卸下思想包袱,以知错悔错改错的心态重整旗鼓再出发。

  “在回访教育时,我们始终坚持‘双回访’,既访受处分人员,也访其所在单位,以‘跟进式’监督压实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单位分管领导、同事帮助、教育、引导受处分人员重拾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晋宁区纪委监委驻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介绍。

  今年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的相关要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应访尽访”原则,集中启动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等相关工作。

  访前,回访人员围绕受处分人员的违纪性质、处分类型、个人表现等方面,注重研判“精准把脉”;访中,回访人员围绕受处分轻重程度、改错态度、工作现实表现等情况,注重疏导“解开心结”;访后,回访人员为受处分人员建立完整的回访档案,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及时向所在单位反馈,注重鼓励受处分人员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行,着力激发受处分人员干事创业的“内生力”。

  “回访教育不仅是对受处分人员的再次教育,也是对其所在党组织、单位其他党员干部的一次提醒教育。”晋宁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和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环节,持续在做深做实做细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回访教育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进行。(胡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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