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构建“集群作战”模式 全力提升基层办案质效
来源于:宜良县
发布时间:2024-08-20 09:55:47
编辑:宜良—刘红艳
“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组建后,案件质量将得到全面提升,执纪执法水平、定性量纪依据、政策策略把握将更加准确科学……”
为着力破解办案力量不足、质效不佳、能力不强等问题,宜良县纪委监委按照“地域相近、便于协作”原则,组建8个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实行“1+1+1”模式,将1个纪检监察室、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乡镇(街道)纪(工)委联合,实现监督办案由“分散作战”向“集群作战”转变。
在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各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充分利用“室”的经验,提升“组”发现问题的能力;利用“组”的人员力量,解决“室”审查调查力量薄弱的难题,并根据工作需要,集中室组人员力量,形成老中青相结合,实现业务量、人员力量相对均衡,共同开展审查调查或监督检查工作。
为加强对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提高对疑难问题线索和立案审查调查案件的处置效率,宜良县纪委监委制定《班子成员领衔办案工作办法(试行)》,实行领办制、主办制、主谈制,由指定的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担任专案组组长,对所领办案件的程序审批、证据获取等进行全程把控。并通过纵向协作搭建片区集群“大团队”,以“党建+片区协作”方式,形成3个协作片区,片区内由1名县纪委分管副书记统筹安排,以2至4个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共同配合,形成力量联合、监督联动、问题联解、案件联办的“集群作战”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宜良县纪委监委立案147件,处分136人;立案数同比增长96%,处分人数同比增长44.68%,案件查办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此外,宜良县纪委监委还建立办案人员人才库,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选取86名入库,推动形成审查调查人才发现、培养、使用的机制,制定《宜良县纪委监委办案人才“师带徒”工作办法(试行)》,对年轻干部实施“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双导师制帮带,坚持在思想上心贴心引、工作上手把手带、经验上面对面传,实现“一人一档”,全程培养纪实,精准帮助新进干部快速成长,将具有扎实办案能力、办案经验丰富的干部,与缺乏办案经验和办案能力的新进干部,采取导师制结对指导帮扶的方式,实现办案知识和办案能力的有效传承和互动提升。(易盛芳 陈正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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