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向市生态环境局发出《工作提示函》
来源于: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4-08-09 19:29:00
编辑:朱鸿雁
“为认真监督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和中共昆明市委、市纪委相关文件要求,我们近期将开始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整改的9项工作落实情况将开展监督检查。”
近日,为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工作,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实际,向局党组发出了整改监督《工作提示函》,明确了五点要求,包括每项牵头工作的“四有”要求、开展监督的方式、协同配合机制及时限要求等。
纪检监察组要求,局党组要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巡视整改工作要做到有研究部署、有工作方案、有任务落实、有情况反馈。各项整改任务严格按照市委明确的时限要求完成,并将情况及时反馈上级有关部门。
纪检监察组将综合运用督办单、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集中约谈、听取汇报、召开推进会、专题会商、调研督导、现场检查等方式,与政治监督、政治生态评估、干部廉政档案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开展全程监督。同时,要求局党组对重大问题、重要线索,第一时间同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商后,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否则将按干管权限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对重要工作、重要事项,整改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卡点,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可随时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沟通协商,协同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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