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提示函》压实巡察整改 “一岗双责”
来源于:富民县
发布时间:2024-08-05 16:03:30
编辑:富民—任平
“《巡察整改‘一岗双责’提示函》我已经收到,我将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分管联系单位巡察整改的领导、检查、督促责任。”在县委书记专题会上,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后,县委副书记对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明确表态。
富民县始终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的关键之策,从县委领导班子带头做起,带着巡视反馈问题和巡察报告到被巡察单位调研督导,对疑难复杂问题“领题会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推动解决;对系统性、领域性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指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落细“一岗双责”,推动构建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巡视巡察整改责任体系。
“此次巡察反映出团县委既有新发现的问题,又有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反弹回潮的情况……”在团县委召开的巡察反馈会上,县委副书记对重点问题进行点评并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整改工作要求,对新任职的团县委书记重点强调了一定不能有“新官不理旧事”的错误思想,要带头统筹抓好问题整改。
根据《富民县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实施意见》,自十四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开始,县委巡察办在向分管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县级领导报送巡察反馈意见的同时,同步制发《巡察整改“一岗双责”提示函》,明确县级分管联系领导的领导、检查、督促责任,压实县级领导在反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方案、审核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各个环节的整改监督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见效。
通过“面对面”通报警醒、“点对点”安排整改,在分管联系县级领导的指导、督促下,富民县委第九轮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11个被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完成率已接近50%。
“巡察是政治监督,整改是政治责任,既要体现在具体行动上,更要体现在实际效果上。”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推动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杨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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