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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点训”成长记

来源于:安宁市

发布时间:2024-07-31 14:37:00

编辑:安宁—李盼

随着在键盘上敲出最后一个句号,我们街道纪工委近期办理的一起违纪违法案的审查调查报告也完成了,这让我想起去年在安宁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点训”的经历,多亏了那段时间的参训学习,让我现在写起审查调查报告得心应手了许多。

去年,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街道纪工委(派出街道监察室)人员“点训”工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搭建学习锻炼的平台,一收到通知,我就填写了参训报名表,市纪委监委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结合我的意愿,将我安排到案件审理部门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点训”学习。

此前,作为一名刚到街道纪工委接触纪检监察业务没多久的新兵,最让我头疼的就是怎么把审查调查报告写好,在撰写报告过程中,我总会在处分依据引用上犯难,也会出现处分依据适用不准确,文字表述不规范的情况,归根结底就是自己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熟练,实战经验不足,撰写报告时才难以对被审查调查人进行精准的“政治画像”和“纪法画像”。因此,能够分到案件审理室“点训”,对我而言就像一场及时雨。

“案件审理部门是纪检监察机关审核处理案件的‘出口’‘关口’和‘窗口’,做审理工作要下苦功、细工,严格遵循‘二十四字’方针。”“我们要从文书制作、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对案件进行全面‘体检’。”在案件审理室同事的悉心指导下,我逐渐心中有数。

在“点训”期间,我与部门同事一同对单位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办理的案件进行逐项检查、过筛,累计评查案件30件,指出问题60余个。参加案件评查对我来说帮助很大,以前在街道纪工委接触的案件相对较少,“本领恐慌”的感觉不明显,一下子接触这么多的案件,才发觉自己有很多知识盲区。

借助案件评查这个过程,我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积累了很多案件办理的经验,同时,我还总结出一些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避免以后在同样的问题上“踩坑”。

“点训”虽然已经结束了,但我会把“点训”的成果转化为工作的动力,切实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能力,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李金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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