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监督守护群众住宅“养老金”
来源于:石林县
发布时间:2024-07-31 10:22:17
编辑:石林—黄俊
“住房维修资金交费标准是多少?怎么缴纳办理?如何使用住房维修资金?”
日前,石林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以普通群众身份,深入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便民窗口开展“体验式”监督,了解职能部门对住房维修资金的政策宣传力度、收取使用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
住房维修资金事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以“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为抓手,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体验式、暗访式、嵌入式、座谈式等方式,对群众关心关切的住房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进行全环节监督。
实践中,专项监督检查组通过走访具有代表性的房地产开发商、小区物管,排查是否存在漠视群众利益、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等部门蹲点,着力发现权力运行、内部管理的风险点;与从事房屋维修资金监管人员座谈交流,了解存在问题和听取意见。截至目前,共发现维修资金未按照规定收取和计提、催缴不及时、未及时移交到专户存储等问题7个,下发工作提示2个,提出整改建议7条,推动问题解决5个。
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县230个住宅小区住房维修资金管理、计提进行全面摸排,对已收缴的资金督促缴入专户银行,对业主拖缴、欠缴的,联合社区、物业及业主委员会做好解释说明,下发提醒通知,督促及时缴纳,同时商请自然资源局对相关住房在交易系统中进行标记,限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者转移登记。在住建、公安、税务、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共追回住房维修资金162.14万元。
“住房维修资金是住房长远保障的‘养老钱’,不能让群众交了维修资金,遇到房屋维修等问题时,却没有维修资金可用。”专项督查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维护基金安全,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银行开设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账户,以小区、幢号、单元号、房号分户建账,采取定期存款和协定存款方式储存维修资金,收益定期分配至业主分账户。确需使用维修资金的,按照业主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勘验、编制预算、审计单位审核、按审核价及建筑面积分摊、业主表决公示、施工、验收、拨付资金的流程规范进行。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问题整改的基础上,石林县还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聚焦问题,制定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监管方面规范性政策,填补制度空白,指导符合条件的小区及时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同时加强对住房维修资金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业主、社区、物业、业主委员会等对维修资金的认知。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监督,推动住房维修资金归集规范化、管理制度化、使用有效化,持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守护群众‘安居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李卿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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