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发挥巡察“熔炉”作用 推动巡察提质增效
来源于:寻甸县
发布时间:2024-07-09 17:59:05
编辑:寻甸—凡玉莹
“通过参与巡察,让我开阔了思路,拓宽了视野,工作能力也得到了提升。这份经历,将是我走上新岗位的一笔宝贵财富!”寻甸县联合乡新任副乡长谈起巡察感受时说道。
近年来,寻甸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聚焦高素质专业化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中青班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等机制,将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强化巡察干部队伍建设。
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县委巡察“人才库”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综合考虑熟悉党建、法律、审计、财务、工程项目等工作的业务骨干,通过新老搭配、以老带新的方式,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合理确定选派人员名单,实现干部能力素质与巡察工作双促进、双提升。
注重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相结合,县委巡察办将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理论学习、培训教育的“必修课”,着力增强巡察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忠实履行好巡察职能。在巡察前,采取集中培训、经验交流、讨论发言等多种方式,组织选派干部深入学习党纪法规和巡察工作流程。
巡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县委巡察办邀请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专业人员培训授课,着力提升巡察干部专业能力。针对巡察干部存在发现问题不精准、问题深挖不彻底等问题,巡察组以“老带新”“熟带生”,围绕案件线索研判、谈话突破技巧、查阅账目能力、撰写巡察报告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练兵,提升巡察干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巡察期间,巡察干部通过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深入调阅分析资料、参与一线走访谈话调查等环节,增强沟通协调、统筹谋划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
为树立实干导向,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寻甸县委巡察办建立新提拔干部参与巡察工作的评价机制。巡察结束后,由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客观评价新提拔干部在巡察期间的政治表现、思想作风、工作成效和执行纪律等情况,开展工作鉴定并纳入抽调干部考核评优,评价结果将作为干部试用期转正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把巡察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实战平台,充分激发干部在巡察工作中积极锻炼、担当作为。
“选派新提拔干部赴巡察一线淬炼,通过强化实战训练和示范传导,以干代训,让年轻干部在巡察一线‘强身健体’,充分发挥‘火种’作用。”县委巡察办主任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选派新提拔干部参与巡察机制,充分激发巡察干部队伍活力,切实把巡察岗位建设成为培养、锻炼、教育干部的大熔炉,不断助推干部成长与巡察质效双提升。(何丽萍 赵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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