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正名 重燃社区书记干事热情

来源于:五华区

发布时间:2024-07-09 16:59:32

编辑:五华—陈艳坤

雨水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社区刘书记一大早打着雨伞,轻哼着小曲,迈着轻快的步伐向社区走去。

“会议都准备好了吗?电子布标打好了没?”

“刘书记,都准备好了,组织能为我们社区干部做澄清正名真是好,以后我们不会再受被诬告的委屈了,能安心放心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社区干部小王感慨道。

会议?澄清正名?被诬告的委屈?这一连串的疑问还得从一间商铺说起。

“书记,我们刚收到一封实名信访举报信,反映社区党委书记贪污一间铺面拆除补偿款100万元。”街道纪工委小田拿着信访举报信向纪工委书记报告。

纪工委书记看完举报信后,叫上小田一起到这间商铺所在的社区调查了解情况。

社区刘书记知晓了街道纪工委的来意后,气愤地皱起眉头,一边翻找拆迁档案一边自言自语:“为拆这间铺面社区加了不少班付出了很多,反过来说我贪污房屋拆除款,还100万?!”

原来,举报信反映的那间铺面是很多年前居委会根据辖区居民曾某的申请,为解决其生活困难同意他自筹资金在废墟上搭建的临时住房,当时就已明确曾某只享有居住权和使用权,而居委会享有监管权。90年代末,曾某再次出资将该临时住房改建成铺面,用于小食店经营。多年后,曾某将铺面承租给举报人用于副食品经营,合同租期为10年,租金1500元/月,以一年一交的方式支付租金。

昆明市政府因整合全市电力输送系统,排除老旧电路、电缆安全隐患,要求对有涉电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必须予以拆除,曾某改建的临时铺面就位于城市道路边10KV变压器的正下方(垂直距离约1米),存在涉电公共安全紧急隐患。同时,经街道调查核实该铺面未取得任何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属于临违建筑,随即确定为拆除对象,并明确该铺面不作任何拆除补偿。曾某签收了《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城管、街道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铺面进行了拆除。铺面拆除后,曾某将预交租金的剩余部分全额退还举报人,但举报人要求曾某对其赔偿,反映社区书记从中贪污100万元拆除补偿款。

社区刘书记看着一张张当时拆除的工作照片,仿佛又回到了拆除现场:“当时副食品店老板的情绪很激动,比建盖人曾某的情况激动多了,我们社区配合街道作了大量的工作,才相对平稳地完成铺面拆除任务。”

澄清正名会上,当街道纪工委书记陈述完澄清事实后,会议室里响起热烈的掌声。社区刘书记紧紧握住纪工委书记的手,脑海里奔腾着万千思绪,激动地说到:“感谢组织,感谢街道纪工委为我澄清正名,及时为我消除被诬告的委屈,重新燃起我干事创业热情和激情,激励我们社区干部勇往直前,担当作为。”(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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