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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评论】党员干部要树牢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来源于:禄劝县

发布时间:2024-07-09 10:13:52

编辑:禄劝—奚颢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当前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牢固树立令行禁止的纪律观,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令行禁止必须增强纪律意识。古人说,知乎礼,利乎行。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具有严肃性和强制性的特征,一经颁布就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详细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做党规党纪的忠诚信仰者、坚定捍卫者、模范践行者。广大党员干部要准确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在增强纪律意识上下更大功夫,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令行禁止必须强化头雁效应。常言道:“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令行禁止,关键要靠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遵规守纪上率先垂范,尤其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校正偏差,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决不能各行其是、各自为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时时严格自律,处处以身作则,严格按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养成自觉守纪的好习惯好作风。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善于抓早抓小抓苗头,用好问责利器,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推动党的各项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令行禁止在党内蔚然成风。

令行禁止必须严守底线思维。古人言:“祸患常积于忽微。”作为党员干部,坚持有令必行、令行禁止,既是政治品质,也是责任要求,要坚决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任何时候决不能把“小事”“小节”看小了、看轻了、看淡了,而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从点滴做起,从小事严起,慎思笃行,防微杜渐,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习惯。要扛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从日常工作、生活的每一件小事做起,自觉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上高标准、严要求,时刻警钟长鸣、警示高悬,确保自己的所作所为永远在纪律约束之下,真正守住纪律的底线,时时刻刻做到慎独慎初慎友,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令行禁止必须严格监督执纪。“令则行,禁则止,宪之所及,俗之所破。如百体之从心,政之所期也。”要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有责必究,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常扯衣袖、早打招呼,早发现、早查处,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有效规避“破窗效应”。对违反党规党纪的人和事要严格追责问责,坚持谁碰了“高压线”、谁闯了“红灯”,谁就必须受到惩处,确保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保障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令行禁止,王者之师。”要一刻不停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牢固树立令行禁止的纪律观,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纪律保障。(文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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