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精准规范问责 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来源于:石林县

发布时间:2024-07-05 14:59:09

编辑:石林—黄俊

不久前,石林县纪委监委针对审计发现的大可乡敬老院违规挪用、套取资金问题,除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对工作失管失察的4个单位31名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问责后,县民政局、大可乡等部门围绕工作人员聘用、资金管理使用、老人出入、内部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排查整治,针对风险漏洞修订完善制度机制6个。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石林县纪委监委坚持严字当头,突出政治责任,以精准规范问责唤醒责任担当、倒逼责任落实。2023年以来,问责23件60人次,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领域。

为破解问责工作多为纪检监察机关唱“独角戏”,党的工作机关、党委(党组)“不愿问”“不会问”等问题,县纪委监委推动县委出台《精准规范问责工作指引(试行)》。《工作指引》针对问责主体缺位、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着力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问责工作责任共同体,从问责启动、调查核实、审核、决定和执行等必经程序,明确各环节“谁来做”“怎么做”“谁审批”等要求,为各问责主体精准规范问责提供制度遵循。

实践中,县纪委监委积极履行协助职责,当好问责工作的参谋助手。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党的工作机关、党委(党组)问责工作开展全过程指导,重点对问责事项调查程序、问责事实、证据材料、责任划分、处理建议、适用条规等方面的准确性、规范性和严谨性进行指导把关,及时提出并反馈意见建议,确保问责的“板子”打准打实。同时,县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专项整治、巡察反馈意见等各方情况,加强对问责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责主体缺位、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并将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组织开展问责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政治生态状况评价等重要内容。

截至目前,党(工)委(党组)开展问责3件5人次,党的工作机关开展问责1件1人次,初步扭转问责职能发挥不平衡问题,强化履职担当,推进齐抓共管,形成问责工作合力。(唐开燕 李卿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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