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小小台历也违规
来源于:富民县
发布时间:2024-07-03 18:05:55
编辑:富民—任平
今年春节前,富民县开展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期间,第四巡察组按照以往的做法,需现场查看被巡察党组织的人员在岗、办公用房使用及办公室的配置情况,看是否存在违规违纪或超标准使用的问题。
一月天气寒冷,一大早,我和小赵来到被巡察党组织二楼的一间办公室“您好!我们是巡察组的,到你办公室来查看下情况,看看办公室是否存在超标准使用?”
“哦,你们好,我办公室的面积是18.8平方米,我是正科级,还有1名同志小李是副科级和我在一起办公,办公用房不存在超过标准使用的问题。”
我环顾一下办公室内,设置的办公桌椅、沙发和茶几等都是标配,不存在超标,办公桌上放着一本小台历很精致,不禁盯着看了下,职业的敏感让我随口问道:“台历是你们个人买的,还是单位发的?”
“是单位统一发的,每人一本,每个办公室都有。”
“只是今年发,还是往年也发了?”
“好像这两年都统一发的,我们工作中也需要。”
“好的,谢谢你,你忙吧,我们不打扰你工作了。”
我和小赵抽查了二楼5间办公室,有的办公桌上摆放着台历,有的没摆放。通过查看下来,除了台历外没有发现其他问题。
回到巡察组的办公室,我和小赵商议后,问题的焦点是“是否用公款购买台历?用公款购买台历是否合规?”
于是,我们调阅了被巡察单位的2021年—2023年的单位会计凭证,检查有没有用公款购买台历的支出。通过仔细查看,发现2021年用公款购买三角台历75本支出1800元,每本单价24元;2022年用公款购买三角台历70本支出1400元,每本单价20元。2023年单位也给每人发了一本台历,未记账。
用公款购买台历是否合规呢?带着问题,我查阅到早在2013年,中央纪委就严禁公款购买年历、贺年卡等,各省市也相应明确不得用公款购买、印制年历等规定,同时公款购买年历也列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容。
经组务会议研究,把用公款购买台历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
“台历虽小,但反映出的是纪律作风问题,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我们作为巡察干部,在工作中一定要养成严谨认真的习惯,要加强学习,善于从表面的、细小的现象发现隐藏在背后的深层次问题。通过一些小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避免小错不纠酿成大错,这是我们巡察干部的应该具备的素质和责任。”就台历这件事,我在组务会上和其他成员作了提醒和交流。(富民县委第一巡察组 陈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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