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学用结合 以学促用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来源于:驻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4-06-26 10:43:09
编辑:刘世珍
“我不同意对本案进行党纪立案,根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这里所要求的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必须是已经发生或现实存在的影响,并不包括可能存在的影响,而本案的行为发生在2024年前,不能适用202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
“我有不同的意见,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出台的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规定,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实际是公职人员出借了手中的权力,本质是公权的异化和滥用,侵害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要结合借款行为是否存在‘有获利的目的,获利数额大小、持续时间长短’综合考虑‘情节较重’,只需要达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程度即可认定……”
这是近日驻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纪检监察组以组务会的形式,结合正在处置的一个公职人员涉嫌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问题线索,针对2018年和202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公职人员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的违纪行为适用条款的不同表述开展了激烈研讨的学习现场,也是该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活动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驻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在党纪学习方面按照“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求,把潜心自学作为重要基点,依托组务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研讨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抓住学习重点,丰富学习形式,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明读本、释义、百问百答等权威解读书籍,逐条对照新旧版条文进行学习讨论,从总则到分则,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既深入领会新增内容、修订条款的政治意义和理论背景,也准确把握精准从严执纪的新规定新要求,区分条款适用的具体情形,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结合监督执纪执法中的问题,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推动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能力的过程。
“我们尝试把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这种形式让大家学得更深入、理解更透彻,取得了非常好的学习效果,下一步我们要求组内全体干部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或修改的每条内容都学深悟透,有针对性地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争做知纪懂纪守纪执纪的模范表率。”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驻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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