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以“激励行动”为干事者撑腰鼓劲

来源于:宜良县

发布时间:2024-06-24 15:29:26

编辑:宜良—刘红艳

“经调查核实,反映王某某任村委会书记、主任期间相关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正名……”近日,昆明市宜良县竹山镇纪委召开澄清正名“院坝会”,现场公布核查情况和调查结果,公开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村监委主任王某某澄清正名。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将群众反映王某某任先锋村委会书记、主任期间侵吞修建水池修建款、水窖补助款,贪污烤烟奖补资金等问题的信访举报转竹山镇纪委核实。

接到转办件后,竹山镇纪委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走访调查、组织个别谈话等方式,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核查。经综合研判,调查组认定信访举报不属实。

回想起事情的经过,想着37年来的工作经历,王某某曾一度难以释怀,心里总是像压着块“石头”,尽管仍在岗位上发光发热,但一封举报信,让他在工作有些畏首畏尾。

事情调查清楚了,应该还干部一个清白。镇纪委随即召开澄清正名“院坝会”,邀请部分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现场公布调查结果,公开为王某某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不实举报对当事人带来的负面影响。

“群众对我任村委会书记、主任期间的工作有意见,一开始我不理解,经过组织为我澄清正名我坦然接受,深切感受到无论做什么工作,只要在岗一天,都要始终把群众工作摆在首位……”王某某在公开澄清正名会上如释重负地说道。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宜良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之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审慎稳妥的工作原则,注重澄清效果,形成事前复核、事中宣教、事后回访的工作流程,打好“组合拳”做实澄清正名“通篇文章”,确保澄清正名工作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精准高效。2021年来,宜良县共为受到不实举报的65名干部、4个单位开展澄清正名,查处涉嫌诬告陷害2件2人。

此外,县纪委监委加强与组织、信访、审计、公安等职能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印发《宜良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2024年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1次,重点征集干部在作风革命、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表现,以及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奖励、通报批评、问责处分等情况。同时,用好巡察问题反馈制度,凝聚监督合力,消除监督盲区。持续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有效树牢双向激励“风向标”,年内县级层面推荐“实干家”11名,提拔使用6名、优先晋级5人。(陈萍 普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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