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评估+运用”推动巡察整改责任再压实

来源于:安宁市

发布时间:2024-06-18 09:55:41

编辑:安宁—李盼

“经最终评审,你单位整改评估得分为93分,评定为‘合格’等次,请继续抓好抓实整改。”近日,安宁市巡察整改评估工作组对相关单位开展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为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高质高效落实,今年以来,安宁市委巡察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巡视巡察整改评估和运用机制,以全面准确评估整改情况和强化评估成果运用作为重要着力点,从严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整改评估指标打分表简明扼要、一目了然,工作组逐条逐项‘量化打分’,既提升了评估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操作性,也让被巡察单位更加清楚地看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巡察整改评估工作组组长说道。

据悉,安宁市委巡察机构通过明确评估内容、细化评估指标、划分评估结果等方式,充分释放整改评估质效,达到以评促改、以改促治的目的。该市围绕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落实、整改完成情况、整改成效巩固、整改满意度等6个方面,制定23项评估指标,形成“评估清单”,分项目细化分值指标对整改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最终形成评估“成绩单”,通过指标清单化、评分项目化,使评估过程更加清晰、直观,评估结果更加精准科学、客观公正。

“这次约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直击要害,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将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折不扣‘认账’‘销账’,确保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一名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在约谈提醒后表示。

评估结果合理有效运用是开展评估工作的“生命线”。该市以评估结果为导向,分类开展评估结果处置,力求以结果倒逼责任再落实、整改再提效。安宁市委巡察机构根据评估得分情况将被巡察单位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确定相应的成果运用措施。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被巡察单位,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由整改日常监督部门持续督促抓好整改;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被巡察单位,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重新整改,并列入重点监督对象和巡察“回头看”建议名单,同时,评估结果也作为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被巡察单位真改实改。

“我们要把巡察整改评估作为一次‘政治复检’和‘靶向治疗’,持续用活用好清单化整改评估和实效化结果运用,进一步拧紧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链’,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该市巡察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钱敏)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