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一封督办函 按下问题线索处置“快进键”

来源于:东川区

发布时间:2024-06-12 17:04:06

编辑:东川—张正余

“截至今日,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2023年分办至你室的区纪委监委某案件问题线索初步核实时限较长,目前暂未办结……请抓紧时间处置,尽快办结,处置情况及时向区纪委办公会、常委会报告,并抄报案件监督管理室。”这是近日东川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发出的问题线索督办函内容。

近年来,东川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严抓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全流程,着力提高线索处置能力,不断提升线索处置质效。

为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监督管理,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效,防止问题线索久拖不办、久办不结等现象发生,东川区纪委监委研究出台《东川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督办工作制度》。在收集、分办的基础上,区纪委监委通过领导专题督办、案件监督管理室日常督办、口头提醒或书面印发问题线索督办函等方式定期对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并于每月底向相关承办部门通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同时将已办结问题线索、立案件、结案件及时上报至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办理进度,确保办理时效,督促相关部门按时办结问题线索。

“问题线索督办工作制度实施后,各承办部门对问题线索的处置相较过去更规范、更高效了,线索处置数量、质量均有较大提升。”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表示。

各承办部门收到督办函后,需及时书面向案件监督管理室说明未办结原因及办理计划,在时限内能办结的,按时办结;需要延期的,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并向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自制度出台以来,2023年办结问题线索数同比增长69.8%。

此外,如承办部门存在久拖不办,经督办无正当理由仍拒不办理,压案不查,扣押、截留、藏匿问题线索等情况的,将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组织处理直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我们将继续在跟踪督办、及时办结上下实功夫,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东川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胡思瑜 马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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