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营造机关文化氛围,以新气象和新面貌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中共昆明市纪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纪检监察机关文化走廊提升改造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纪委监委机关文化走廊提升改造项目(目录代码A1503公共公益展览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三、 项目概况
对涉及党的创新理论和机关各项工作展示部分进行更新更换,进一步展示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工作成果。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7万元。
(二)资金来源: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五、 承接标准
(一)企业实力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多次开展同类服务记录,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计、制作和安装能力。
(三)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
六、 目标要求
在不改变原有一厅(“政治铸魂”)、五廊(“逐光”、“行稳”、“致远”、“向善”、“明德”)、两室(党员活动室和文明讲堂)结构的基础上,对机关文化走廊进行内容提升、更新更换。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附件1: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购买文化走廊提升改造服务的函
附件2: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纪委办公室购买文化走廊提升改造服务计划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