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6-04 18:06:03
编辑:赵艳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3日至9月1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0月25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本单位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工作
一是委党组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制度,共开展42次党组会议和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委班子成员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在相关培训班作专题辅导。二是组织市县两级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线上参加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王延中同志作的《新中国民族工作重大成就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辅导。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印发《昆明市开展党员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史五观五认同”教育实践实施方案》《昆明市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员干部教育实践全覆盖实施方案》,全面强化党员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二)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
一是市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昆明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贯彻落实的通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二是发挥好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统筹各级各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新一轮创建工作。三是按照市委“1620”工作思路,紧扣“团结花开、幸福春城”目标,印发了《关于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暨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宣传教育方案》,完成《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昆明样本”报告》。四是召开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印发《昆明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暨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工作方案》。
(三)认真履行民族事务工作主责
一是制定了《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印发〈关于在全市民族地区进一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制作《“石榴籽计划”普通话》《推广普通话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公益广告。开展昆明市第二十六届推普周启动仪式,全面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工作。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强事中经费管理,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促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
(四)提升宗教事务治理能力
一是昆明市佛教第十一次代表会议顺利召开,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及其相关规章,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落实全面从严治教要求,加强对市、县两级宗教代表人士的选拔培养工作。三是不断健全和完善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夯实基层宗教工作基础,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四是以“润土培根”工程行动为抓手,选取17个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为“五进”宗教活动场所示范点,形成示范带动,推进全市“五进”工作走深走实。
(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及时印发调研实施方案,明确重点调研方向和计划任务。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调研任务,细化调研方案,按时、高效开展调研工作,形成了5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六)增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能力
一是充分发挥四部门联席研判会议制度,对相关工作做到底数清、动态明、跟进快、处置好。二是委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调整充实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我委意识形态工作。三是传达学习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我委贯彻落实意见,制定我委保密制度,开展2次保密风险排查,杜绝失泄密隐患。
二、 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扎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委党组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四个亲自”和“六个不直接分管”,逢会必讲党风廉政相关问题,发挥以上率下的引领作用;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分管处室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明确纪律红线,避免“两张皮”。二是委班子成员每季度定期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反面案例,增强全委干部职工党风廉政风险意识。三是着力构建“大监督”格局,加强与市民族宗教委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二)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更新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制度、政策、流程等方面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养。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监督指导,对财务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根据上级文件制发本级配套文件,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 关于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对下属单位指导
一是注重领导班子成员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的学习,委班子成员通过学习,相互交流心得体会,加强工作协作。二是强化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机制建设,指导进一步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定期召开办公会对重要事项进行研究部署。
(二)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切实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各项程序。二是注重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布局,坚持老中青相结合,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进一步充实年轻干部、补齐年龄短板,优化年龄结构。三是加强引进、储备专业化人才。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民族宗教高素质人才队伍。
(三)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一是党组会将机关党委每季度对支部的督查情况列入党组重点研究事项,对存在问题和短板进行研究分析,支部对照销号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责任清单,逐一销号落实。二是围绕“团结花开 幸福春城”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进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工作,着力打造“融荣与共 团结花开”党建品牌,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
四、 关于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的进展情况
加强基层党建。建立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时限,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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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4年6月5日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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