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6-04 17:55:45

编辑:赵艳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4日至9月12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昆明市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0月24日,巡察组向昆明市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本单位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坚持学用结合,深化以学促干

一是及时组织重点学,以干部职工大会、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教育读书班为载体,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二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并跟踪办理,确保落实到位。三是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研究。

(二)履行好供销系统服务三农职能,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制定《昆明市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服务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实施意见》,试点组建产业农合联2个,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115个,完成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项目6个,完成培育经营主体年度任务,统筹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二是昆明供销集团与宜良等供销社合作共建科技服务站,试点探索市本级与县级供销社联合合作新模式。昆明供销集团开展涉农业务的子公司已达4家。三是严格执行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全资控股企业对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社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社有企业投资业务操作流程,投资业务决策前进行充分论证、可行性研究和尽职调查,严格履行立项和审批程序,规范做好项目组织与实施、运行与管理等工作,加强对下属企业服务“三农”的指导督促。

二、 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制定市供销社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清单,重点对直属企业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对权力运行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二是修订《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社有企业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制定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企业领导人员受到处分问责处理和涉嫌违纪违法被审查调查期间薪酬扣减办法》《财政项目专项资金联合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出资企业专项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制度,并严格督促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三是严格落实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全资控股企业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社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租赁合同管理,强化对承租方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督,凡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必须提交法律顾问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堵塞法律漏洞。四是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检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机关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

(三)加强财务、社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一是对市供销社机关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清理出一批使用年限较长,设备老旧,影响工作效率,且破损无修复再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经济鉴证,推进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开展。二是定期对拨付驻村工作的资金进行跟踪管理,将监督拨付驻村帮扶资金规范使用作为每半年督促检查驻村帮扶工作的“必看项”,确保驻村帮扶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强化对社有企业财务指导和监督,督促社有企业开展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加强对机关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机关财务,严格按照国务院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发票管理。四是强化纪检机关监督检查、审理调查、信访举报、案件审理等能力提升,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牢固树立有案必查是职责、有案不查是渎职的理念,召开昆明市供销社直属企业车辆管理使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强调公车管理使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三、 关于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扎实抓好选人用人工作

一是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对直属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和培训,规范党委议事规则,督促各直属单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党内民主集中制等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对干部任免程序进行规范。制定《昆明市供销社社有企业员工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企业聘用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调整不符合回避制度的人员及工作岗位。

(二)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中关于要坚持党管人才,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的讲话精神以及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供销社党组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二是制定《昆明市供销社社有企业员工招聘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指导意见》,修订完善社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员工结合工作岗位性质通过考试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召开直属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暨人事相关制度专题培训会。三是加强优秀企业人才招聘引进。在《昆明市供销社社有企业员工招聘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企业在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专业人才时,可适当放宽和简化招聘的条件和程序,尽量招聘企业所需专业人才,优化企业干部队伍。

(三)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一是严格程序和要求。从基层党组织工作程序、直属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方面进行规范讲解指导,切实提高了基层党务干部业务素质。二是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组织干部职工围绕党建促供销合作社改革进行了研讨,基层党组织主动列出为民解忧计划并全部完成,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有效增强。三是制定《关于印发昆明市2023年度各县(市)区供销社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确定2023年度深化综合改革重点任务104项,2024年下达深化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清单126项,持续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四、 关于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的进展情况

(一)多措并举推动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是相关直属企业已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和无形资产摊销政策,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相关直属企业积极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持续加大对被执行企业的财产线索查找,相关债权在努力追索中。三是监督直属企业严格遵守《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严禁为无产权关系的法人和自然人提供借款、担保,不得假借经营活动名义或通过贸易、代理业务及预付款等形式提供借款或对外拆借资金。四是严格执行《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资控股企业对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社有企业投资业务操作流程,投资业务决策前进行充分论证、可行性研究和尽职调查,严格履行立项和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对外投资风险。

(二)加强直属企业财务管理,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一是召集社有企业财务负责人对财务规范化管理作出安排,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清理处置经营风险等纳入社有企业领导人员综合业绩考核体系,压实企业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对社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持续开展整改工作,并定期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按照规定对符合销号处理的问题进行梳理,科学认定整改结果,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效。三是组织机关、直属企业、县(市)区供销社财务人员参加云南省供销社财务与监事会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做好会计继续教育工作,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四是组织直属企业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洽谈,推动正常经营,降低风险隐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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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4年6月4日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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