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侨联:为党员干部 “八小时以外”行为“划红线”

来源于: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4-05-20 16:23:55

编辑:付成永

“践行节俭用餐不浪费、红白喜事不奢办、言谈举止不粗俗、经济生活不失信等行为规范”“文明上网,在网络上发表个人意见应符合公职人员身份要求,注意保守工作秘密,模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展现良好个人素质和文明礼仪”……这是昆明市侨联出台的《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的部分内容。

近期,市侨联结合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对近年来履行监督责任和运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通过认真总结分析各方面通报的其他系统、单位县处级以下党员干部高概率违规违纪的表象和诱因,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摆单位在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存在的薄弱环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

据介绍,规定共17条,分“总则”、“行为规范”、“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和“附则”五个章节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规定重点从正反两个清单落实行为倡导或约束监督。正向条款鼓励倡导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应当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传承家庭美德;反向条款监督提醒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坚决禁止违犯“六项纪律”等具体行为,形成便于理解和对照执行的制度规范。

“出台监督管理规定,旨在构筑完善组织、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监督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业余时间发生影响公正履行职务,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有损侨联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市侨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养成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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