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送学上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来源于: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4-05-20 09:55:21

编辑:许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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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八条(属违反廉洁纪律行为)规定,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提问一一解答。

近日,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纪委、财务等人员来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送学上门”服务基层专题辅导活动。

会上,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紧紧围绕“深刻认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如何学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遵规守纪高度自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据了解,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采取“送学上门”方式,通过深入一线“专题辅导”等措施,助力驻在单位掀起党纪学习热潮。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重要政治任务,我们将精心组织实施,带头带领班子先学先行;力戒形式主义,以良好做法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动物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昆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人表示。(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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