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三举措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来源于: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4-05-07 18:50:52
编辑:高淑美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市政府机关党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程波主持。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各处室、机关党委、市驻北京联络处、市驻上海联络处、市驻深圳办事处、市网格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从学纪入手,推动领导班子和各级党组织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形成遵规守纪的良好局面。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让市政府办公室全体党员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树牢党员意识、纪律意识,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把干净和干事统一起来,增强纪律观念、强化纪律自觉,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以铁的纪律锻造过硬作风,以过硬作风推动事业发展。
会议强调,要紧紧抓牢开展党纪学习的重点难点。抓住新时代党的建设的现实需要开展学习。注重学习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在《条例》中的具体化规定;学习《条例》规范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面临的新的纪律问题和违纪情形的有关规定。紧盯新旧条例的修订重点开展学习。紧紧抓住“变与不变”的关系,才能在学习教育中抓住重点,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学习。分管领导、处室负责同志履好责、把好关,全体干部职工仔细检视自身,谨慎对待风险,精准查找问题,认真制定措施。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机关党委指导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明确时间安排、学习内容,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各党支部担负着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积极发挥作用。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带头抓好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各级党组织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深学细悟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讲1次纪律专题党课,为党员干部领学导学。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各项工作抓扎实、不走样。(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