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情指中心:清单化履职 做实最小单元监督“探头”

来源于: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4-05-07 18:17:16

编辑:龙治宇

近期,昆明市公安局情指中心针对队伍体量大、内设处(队)纪检委员兼职不固定、履职不专业等实际,坚持守正创新,建立内设处(队)纪检委员“履职清单”,与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共同形成完善的清单体系,把最小单元监督“探头”架实、做细,激活纪检委员作用发挥集束效应。

立足主责强定位,履职更聚焦。中心把内设处(队)纪检委员主要负责协助、配合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抓好上级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和党纪党规、警纪警规、规章制度的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和执行实施,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预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纪法学习和督促检查,履行监督专责,完善内控工作体系,杜绝职责太多干不了、任务不清干不好等问题,实现“要我干”向“我能干”转变。

立足日常强监督,履职更规范。中心把监督管理的重心放在管在日常、严在经常、落在家常上,对内设处(队)纪检委员的履职尽可能细化、量化,推动监督管理落实到“神经末梢”。比如,在履行专责监督上,由纪检委员负责提醒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向中心党委进行1次述责述廉,每半年向中心党委和中心纪检报告1次工作情况,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进行1次队伍思想状况分析,在“廉政约谈日”对其他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约谈,每月研究1次廉政风险排查情况。在纪律作风建设上,突出7个节假日和高等级勤务,把红灯亮在明处,把提醒做在前面,实现可追溯、可考核、可评价。

立足管理强标准,履职更善为。为解决内设处(队)纪检委员因党支部改选、岗位调整等因素在人员更换后出现工作接不上的问题,中心通过制定纪检委员“履职清单”,明确纪检委员的履职标准,让纪检委员能够照单履职、同向发力,也为新调整的纪检委员尽快找准定位、进入角色提供了“工作指南”,确保了纪检委员履职可传承、可接续、更善为。

“下步,情指中心将紧扣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十大行动’工作部署,以‘清单体系’为抓手,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和执规执纪质效,努力锻造过硬情指队伍,为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情指战斗力提供有力保障。”昆明市公安局情指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昆明市公安局情指中心纪委张文政 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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