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四举措积极融入“大监督”工作 推动落实“两个责任”
来源于: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4-05-07 18:16:58
编辑:高淑美
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派驻监督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积极融入“大监督”工作,有力推动落实“两个责任”。
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出台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工作制度》、《日常监督工作内容清单》、《政治监督清单》,对主体责任、监督任务、监督对象、监督机制和监督方式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管党治党责任,健全纪检监察组与监督单位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监督工作机制。
坚持沟通会商,形成贯通协调格局。制定印发《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沟通会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工作程序,通过情况通报、工作会商、联席会议、廉政谈话、更新廉政档案、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形成纪检监察组与监督单位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运用走访监督,达成有效共识。采取实地走访、列席会议等方式,深入监督联系单位走访党组书记,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到一个监督联系单位,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均向单位党组书记报到,并与党组书记交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情况,听取党组书记对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建议,达成落实好“两个责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共识。
做实日常监督,压紧夯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优势,做实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以有力监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监督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对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上,进一步增强履行“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督促监督单位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和任务清单,监督检查整改情况,确保逐项销号。督促监督单位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纪检监察组组长对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全面系统谋划年度工作。指导监督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今年以来,共参加监督单位党组会50余次,与监督单位党组班子成员谈心谈话20余人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0余人次。
(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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