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严管厚爱永葆铁军本色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4-05-06 14:47:06

编辑:嵩明—王瑞华

“经核实,反映你公款旅游问题失实,现采取当面澄清的方式为你正名……”嵩明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正在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

2023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制定印发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年度工作要点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主要领导结合工作中发现问题、自查自纠问题清单等,主动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5次,督促分管领导对照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干部监督主体责任,有力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营造清风正气护航嵩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要求,该县纪委监委深入推进系统内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动态更新9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利用钉钉打卡APP对纪检监察干部职工上下班打卡情况开展督查8次,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各类会风会纪督查20余次,开展节假日纪律作风专项监督检查6次,不定时开展日常纪律作风监督检查50余次,针对日常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通报2人(次)。

同时,进一步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渠道,召开阳光监督员、特约监察员座谈会,广泛听取基层党员群众、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意见建议,收集到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督严防“灯下黑”等8条意见建议,提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等9个方面问题,并结合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工作中发现问题等,聚焦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从严建设高素质队伍方面,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制定修订制度文件24项,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为积极稳妥做好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制定印发《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回访教育工作办法》,先后为2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澄清正名,移交诬告陷害问题线索1件,进一步激励和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在新时代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陈思琪 王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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