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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26 13:54:39

编辑:赵艳芳

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有力有效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涵养干事创业优良作风,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将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昆明市五华区环卫处原处长赵红兵工作统筹不力造成资产浪费问题。2013年至2018年,赵红兵担任五华区环卫处处长、区天然气环卫车辆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试点工作统筹不力,长期不作为、乱作为,未经集体研究、未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在未支付购车款情况下接收23辆某公司天然气环卫车辆用于扩大试点范围,在车辆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又将车辆移交其他单位用于环卫作业,后未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上述车辆,导致车辆失管失控,造成资产浪费。2024年3月,赵红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和整改责任不力问题。2021年9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指出晋宁区二街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再生水生态补水项目违规违法占用85.52亩土地。2021年10月、2022年3月,晋宁区政府办公室两次下发相关整改通知,明确区水务局牵头对上述项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进行整改。2023年6月,成都局实地核查时,该项目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仍未整改到位。2023年11月,区水务局时任党委书记、局长吴聪,时任副局长郑乐平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必须从严纠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整治“十种典型问题”,推动树立“十种鲜明导向”,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克服政绩冲动,少在形式上动歪脑筋,把更多精力放到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上,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严守工作程序,争做“实干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抓不放、常抓不懈、动真碰硬,紧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加重基层负担以及盲目蛮干、华而不实、数据造假等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为昆明市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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