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跌倒”干部再出发 晋宁区纪委监委做深做实回访教育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4-04-24 10:46:08

编辑:晋宁—张亚云

      “刚受到处分的时候,自己曾一段时间情绪低落,觉得自己‘有了污点’,当你们代表组织对我进行回访时,让我切身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重拾了干事创业的信心。”面对前来回访的区纪委监委干部,晋宁区国资公司干部李某某动情地说道。

      不久前,李某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受到警告处分。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与纪检监察室组成回访小组,针对李某某精心制定“个性化回访套餐”,帮助其打开心结、重拾信心。

      “回访教育面对的是不同的受处分干部,不能千人一面,要达到帮助受处分干部纠正偏差、端正态度、重塑信心的目的,方式方法很重要,必须用心用情,体现出组织温度。”晋宁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晋宁区纪委监委全面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回访教育做实做细受处分党员干部监督、教育、激励工作,实行“一人一策”制度,采取委机关案件审理室牵头统筹,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回访的工作模式,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制度化、常态化回访教育,切实把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得更加深入细致。

      为防止回访教育工作流于形式,区纪委监委结合《昆明市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绘制了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流程图,明确了回访对象的范围、时间、程序、注意事项等,把对干部的关心关爱融入到回访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让回访工作有章可循。

      “他的工作热情没有受到影响,纪律规矩意识也比以前增强了,经常提醒大家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办事,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很足。作为公司负责人,在他的带领下,去年公司完成了不错的经营指标。”在干部受处分影响期内,该区纪委监委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明确帮带责任人,做好教育转化、跟踪联系、心理疏导等工作。回访过程中,区纪委监委注重了解帮带责任人帮带工作落实情况,让帮带工作全过程融入受处分干部的日常工作、生活之中,及时帮助受处分干部祛除“心病”,重拾干劲。

      此外,晋宁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改了就是好同志”的鲜明导向,建立回访教育正面清单,对真诚认错悔过,表现特别突出,干部群众认可度较高,受处分的问题已妥善处理、事态得到平息的干部,积极向组织推荐,用组织暖心唤其初心,激励“跌倒”干部整装再出发,从而助“有错”变“有为”。

      “开展跟踪回访,是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晋宁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持惩戒与教育结合、严管与厚爱齐抓、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更有温度地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激励“跌倒”干部解开心结再出发、重拾干劲勇担当,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胡恩志、魏绍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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