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编印《嵩明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部分正负面清单汇编》 让监督有据可查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4-04-23 11:41:07
编辑:嵩明—王瑞华
“这个书太实用了,刚好我们巡察需要,一定要给我们组上每个人都配一本,我们好有依据查找问题。”《嵩明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部分正负面清单汇编》刚编印好,县委巡察组的同志就迫不及待来领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筑牢廉洁堤坝。十三届县委巡察以来,县委巡察机构围绕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紧紧把握被巡察党组织领域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始终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巡察中发现部分机关单位、镇(街道)、村(社区)依然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违规报销差旅费、巧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奖励慰问、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易发多发,反复发生,县委巡察办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梳理汇总,提炼分析,形成专题报告向县委报告。
同时,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结合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见问题进行会商分析,对公务接待、国内商务接待、国内差旅、津补贴或福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常用的制度规定条款进行梳理,编印了《嵩明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部分正负面清单汇编》,列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5类正负面清单,其中,正面清单77条、负面清单42条,列明“可为”“应为”“必须为”“不可为”的界限。
近期,县委巡察办将600余本《汇编》发放至全县各级党组织,实现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人员人手一册,并要求各单位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因对相关文件政策掌握了解不全面,对单位职工下乡、出差、培训的差旅费没有严格按照文件政策审核把关,造成了多报销费用问题,有了这本《汇编》材料,方便我们及时查阅,严格按规定审核把关,就可以杜绝以前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县科协财务人员在阅读《汇编》材料后说道。
“《汇编》厘清了可为和不可为的界限,有了这本《汇编》,不但方便了全县各单位照章执行,也让纪律检查、巡察监督有据可查,一册在手,规范全有,为全县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纠树并举、激浊扬清,推动化风成俗、形成习惯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曾尚松 陈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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