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持续释放正向效应
来源于:富民县
发布时间:2024-04-23 11:37:41
编辑:富民—王焱
“经核查,反映你中心在办理张某某退休时间与领取养老金时间不一致的有关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近日,富民县纪委监委采取会议澄清方式到县社会保险中心开展澄清正名,及时消除不良影响,释放正向效应。
“感谢组织为我中心澄清了不实举报,我们深深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怀和信任。今后,我们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用实际成效回报组织。”澄清大会上,该中心负责人对富民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道。
依规依纪依法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单位、干部澄清正名,是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作风建设、祛除歪风邪气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富民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握澄清正名的准确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及时建立台账,进行分析研判,综合考量案件办理情况、问题类型性质、影响程度范围等因素,对符合条件的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和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和单位澄清正名。2023年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旗帜鲜明开展澄清正名21人、单位4个,容错纠错4人,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依托信访检举举报平台办理子平台、基层版等,全流程跟踪不实举报办理处置工作,及时督促承办部门开展澄清正名,切实提升不实举报澄清工作质效,巩固提升澄清效果。为防止“一澄了之”,鼓励党员干部继续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适时开展澄清正名“回访”,深入了解被澄清人思想动态、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和生活状况,全面评估澄清效果,既体现全面从严的“力度”,又彰显组织关怀的“温度”。
“好干部是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出来的,要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一手抓澄清正名,一手抓查处诬告陷害,让党员干部放开手脚敢为、善为,向诬告陷害者亮剑,给积极作为者撑腰。”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持续、审慎、稳妥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持续为“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富民行动释放正向效应。(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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